文献摘要
doi: 10.13204/j.gyjz199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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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文化中的建筑符号建筑的实用功能和精神功能的个性,即需形式概念的显现,还需情感概念的呈现。其符号性通过形式本身的概念承载,转而让人认知、理解。如门、窗、柱和剧院、展馆、歇山、庑殿、山花、柱式等,各有各的出处、做法和意义。建筑符号表现必然涉及到抽象概念,大到一个城市、社区,小到一个构件。具体做法,其间均蕴藏着匠心。建筑创作的大量实践表明,一旦为自已使用的概念找到某种恰当的符号时,建筑的格调陡然偏高;而符号的象征意义愈是丰富,它在社会上也愈受欢迎。在表现性艺术中,建筑乃空间构成的艺术,唯建筑具有内部空间供人们进入其中生活,空间乃符号,建筑符号可以形成各种“空间意象”。一幢建筑作为一个整体可以称为“建筑符号”,构成这个建筑符号的足一系列“建筑中的符号”;二者虽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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