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时值改革开放40周年,首都北京经历了从“快速工业化”到“去工业化”的巨大转变。北京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地尝试了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更率先开展了工业遗产普查和学术研究工作:从2010年《北京倡议》提出“抢救式保护”,到2017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定义的“存量资源”,北京的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经历了繁荣发展的十年,在广度和深度上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特别是在“史学”“价值”“改造”以及“土地”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截至2019年4月,综合不同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遗产或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以工业遗产身份列入名录的项目共计17个,包括14处工业遗址地或工业建筑遗产单体,以及3处线性工业文化景观带(京杭大运河、京奉铁路、京张铁路),如图1所示。
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原子能“一堆一路”;2—二七机车厂;3—首钢总公司;4—石景山热电厂;5—清河制呢厂办公楼;6—北京卫星制造厂;7—京张铁路的西直门火车站;8—北京印钞厂;9—738厂;10—798厂;11—751厂;12—东直门自来水厂;13—京奉铁路的正阳门火车站;14—海军491电台;15—北京焦化厂;16—京杭大运河北京段。
图1 登录各类名录的北京工业遗产区位示意
Fig.1 Schematic diagram of listed Beijing’s industrial heritage locations
北京地区工业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史学”研究、“价值”研究、“改造”研究以及“土地”研究。
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发展史”以及工业“技术史”(援建史)两个方面。
发展史研究旨在对北京近、现代工业发展的源起、发展以及演变历史进行深入梳理[1],包括:1)工业历史断代研究。围绕北京近、现代工业历史发展起源,曾有“四段式”分期以及“1+4个历史阶段”等多种见解[2],前者以中国近现代史为断代依据,将工业发展划分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工业发展时期(1953—1965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发展(1966—1976年),以及文革后的工业发展(1976年后);后者则以北京工业化进程和总体规划变革为断代依据,综合考虑了当前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的基本事实,其中“1”指现代工业的孕育和萌芽时期(1860—1949年),“4”指北京现代工业发展的四个重要时期,即现代工业产生和计划经济时期(1949—1966年)、工业建设停滞和政治运动时期(1966—1976年)、传统工业升级和转型调整时期(1977—2005年)以及后工业化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时期(2006年至今);2)工业区发展与演变研究。包括对工业布局、规模以及历时性演变分析,对北京工业企业的分布、工业用地调整以及如“798”“首钢”“焦化厂”等典型个案展开追溯等。
技术史(援建史)的研究多见诸于历史学(党史)、档案学以及社会学等文献中[3]。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得到苏联、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援建,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50年代苏联援建的“156工程”项目中有4项涉及北京,进入20世纪70年代,国家实施“四三方案”,即投资43亿元从日本、德国等国外工业发达企业引进生产线和专门技术,建造了如燕山石化等大型化工企业,这段历史背景的整体性梳理进一步丰富了北京现代工业发展进程,使工业史的发展研究更加全面和立体。
“价值”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工业遗产进行普查和调研;对价值指标和评估体系的建立进行探讨。
普查和调研是工业遗产价值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如何调查、如何记录等内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包括调研方法和普查内容。1)调研方法方面,在借鉴英国AIA工业考古方法的基础上,《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索引》[]曾以北京新华印刷厂为案例进行了完整的尝试,并由此提出企业自查以及专业普查两个方面的调研方法;2)普查内容方面,完成了对工业建筑形式、结构、材料以及做法的梳理,涵盖了工业建筑从设计到建造的多方面信息采集,为调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参考依据。
价值评价标准与评估体系是认定工业建筑遗产价值的核心环节,“依据、分值以及标准”是学者集中关注的内容,从历史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以及经济价值五个方面探讨工业遗产价值是当前学者们的普遍共识,其中清华大学刘伯英教授和天津大学徐苏斌教授对北京、天津地区工业遗产深入研究,分别确定了百分制评价体系和本体价值体系[4-5],成为当前国内工业遗产进行价值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此外,2009年5月,由原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工作导则》颁布实施,其中对北京地区工业遗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规定,并对列入北京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名录的条件进行了细分说明。
“方法”是指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中具体实施方式的研究,“如何保、如何留、如何用”是其重要的研究内容。“方法”的研究主要包括:保护与利用“整体框架”研究,以及对建筑遗存的“改造方式”研究。
整体性保护与利用框架的研究旨在保护工业遗产,尝试以更加全面、客观和慎重的姿态面对工业遗产。以首钢和北京焦化厂为依托,清华大学刘伯英团队[4]提出了“分级利用”的方法,将北京工业遗产按照价值高低分为“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一般性工业资源”4个层级进行分类处置,并根据遗存现状的具体情况,提出划分“单体保护”和“片区保护”两个层次。
“改造方式”的研究,则主要是对工业遗产(遗存)改造设计手段、效果以及使用后评估进行研究。除“首钢”“798”等极具代表性的大型工业遗产外,北京城区尚存大量的工业建筑遗存,这些作为“一般性工业资源”而被广泛开发和利用,成为建筑师施展创作才华的舞台。以北京中心城区为例,数十处具有一定规模的腾退厂区被改造成为创意园区或艺术区,其中不乏颇具创意的改造案例,文中不再赘述。
工业用地研究是实现合理、合法地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与再利用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因素。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与工业用地更新调整紧密相关。其中包括对土地转性、土地收益、土地开发强度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合作,共同编制了《北京中心城(01-18片区)工业用地整体利用研究》,主要围绕北京市工业结构调整面临的实际问题与机遇,特别是对20年来北京工业用地搬迁改造的历程进行理性反思,探讨北京工业用地调整、更新、改造、利用与发展的思路[6]。
北京中心城区的工业用地逐年减少,在长达二十余年的“退二进三”过程中,持续增长的土地价格使较低效率的工业土地在中心城区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处于城市中心区腾退的工业企业,在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转变成新型创意产业,虽然实现了产业转型与升级,但从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层面上来讲仍然有许多尚未解决之处。如何在土地制度上创造新的可能,从土地的顶层设计层面给予更多的可能性,是“土地”研究中的关键,同时也是一个难题,目前涉及工业用地更新、转性与再开发的研究仍显薄弱。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临近,市区内大型工业企业加速关停腾退,位于长安街西沿线的首钢总公司开始压缩产能并步入停产程序。2005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了“首钢工业区改造规划初步研究”,提出首钢工业区的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是高新技术产业与文化休闲娱乐产业相结合,产业类型的重点是文化创意、新型休闲娱乐、会展服务、观光博览、高新技术研发等,而通过对首钢地区现状土地和建筑资源进行初步摸底后,提出了首钢工业区初步用地规划方案,划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主题公园区、公共活动中心区、会展博览文化区等八个功能区,并要求对首钢工业区土地进行土壤修复和治理,保护石景山自然景观以及首钢凉水池、高炉、大跨度厂房等工业景观。2006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工促局、清华大学、市规划院以及首钢总公司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首钢现状资源、国内外老工业区相关案例经验、产业发展方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永定河生态治理等相关专题展开系统性研究。这是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第一个系统化、规模化对工业遗存展开科学调查与研究的项目,具有突出的示范意义。
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与清华大学刘伯英教授团队联合展开了对北京一百余处城区工业企业的资源现状调查,涵盖了北京绝大多数国有工业企业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包括电子、纺织、机械、钢铁、化学、印刷、制药、食品以及轻工业等众多门类,涉及中心城地区888.53 hm2工业用地以及443.59 m2工业建筑,梳理出30余项具有突出价值的工业遗存,这是全国第一份针对城市工业企业空间资源的全面调查,也是北京市第一份针对城市工业用地现状的研究成果。
2010年,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遗产学术委员会在清华大学成立,标志着以“工业建筑遗产”为主要对象的学术组织正式成立,首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北京倡议》——抢救工业遗产”,是对2006年《无锡建议》和《关于保护工业遗产的通知》的拓展和再诠释,对日后北京开展工业遗产的保护、再利用的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
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其城市发展受政策影响剧烈。首都职能的不断变化,要求北京的产业需求、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等都要进行适应性调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大规模建造“工业城市”,到今天的“四个中心城市”,工业一直为北京城的经济发展提供最真实的服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的工业开始为实现首都发展转型而进行大规模的腾退疏解,这一庞大过程包含两个重要历史节点:其一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北京中央商务区(CBD)的建设;其二是2008年前夕筹办北京奥运会而进行的工业腾退。
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修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正式提出要建立中央商务区(CBD),以满足首都作为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与文化中心的定位,并与大国首都的身份相适应。CBD核心区最终选址于原北京东郊工业区,地处大北窑桥东北角,占地约30 hm2,达到CBD总面积63%。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期,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土地置换等方式外迁到远郊工业园区,如北京第一机床厂(图2)、北京汽车制造厂、北京金属结构厂、京棉集团等传统工业企业相继搬离,为CBD建设腾退出大量土地。
图2 2003年“建外SOHO”在北京第一机床厂旧址上拆除后建造
Fig.2 “Jianwai SOHO” built on the demolished old site of Former Beijing No.1 Machine Tool Plant in 2003
临近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了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北京再次启动了传统工业企业的大规模关停或搬迁,这是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腾退。首钢、焦化厂等具有大型工业企业在这一时期陆续关、停、转,有效减少了北京地区的污染排放,实现了生态环境的高质量保护。工业用地的腾退和转型,为增量发展时代的北京做出了重要贡献,而进入减量发展、存量更新的今天,工业遗存则成为了北京历史发展中弥足珍贵的片段,正逐渐得到更多的重视(图3)。2017年底,北京颁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明确引导工业建筑遗存转化为新型文化产业空间,而同年颁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则将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层面,工业遗产成为新时代服务首都城市发展的又一重要载体,成为首都城市发展的“储备性资源”。例如,首钢西十筒仓改造后成为2022年冬奥组委的办公地点(图4);冷却塔、冷却池等设施遗存与新建冬奥场馆遥相呼应,成为具有浓郁工业风貌特色的开放空间;“798”艺术区为使其发展与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定位相契合,正逐渐转型成为“国际艺术文化使馆区”。
图3 首钢工业遗址打造成新首钢园
Fig.3 New Shougang Park reconstructed from Shougang industrial remains
图4 首钢西十筒仓改造成冬奥组委办公区
Fig.4 The office of the Winter Olympic Organizing Committee reconstructed from Shougang West 10th Silo
与一般性开发项目相比,工业建筑遗存再利用的复杂性更大,参与主体和不确定因素更多,涉及用地性质变更、产权归属、经济利益等诸多问题;而与其他类型项目相比,工业遗产(遗存)再利用则往往缺少法律支撑和专项资金的双重保障。因此,在尚未明确最终转型方向的“过渡期”内,多数工业建筑遗存的所有权人——国有企业单位往往选择“临时性使用”的方式处理闲置工业遗存,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率的平衡。
当前,北京工业遗存经过改造后临时性利用的周期一般为2~3年(该数据指转租开发利用的合同周期),在2008年之前这一数据为5~8年。现行“高周转、短周期”的结果,一方面受限于《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12〕34号)》中“闲置房屋出租一般不超过5年”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与当下北京城区土地价值逐年攀升密不可分。“短周期”造成租金上涨过快、换手率较高,因此建筑的使用人群和使用功能不断变化,这从某种程度来说加剧了工业建筑遗存使用的“过度开发”现象,容易造成工业遗存再利用走向“房地产化”。
根据2017年笔者完成的一项课题调查,北京中心城区的30余处工业用地几乎八成以上转化为产业园区,其中由原京棉二厂打造的“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是较早引入社会资本与产权单位共同开发、持有和运营的案例,目前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亿,入园机构达170家,常年入住率100%,从业人员近6 000人,凸显产业转型优势,也是转型探索中运营较好的案例之一。但也应该看到,多数的文创园区仍然处于比较低阶的状态,即以“收租”的方式维持工业遗存的再利用。“收租”只是将企业从原来的“经营者”变成了“房东”,依赖的是城市经济增长的大环境,工业遗产的再利用方式仍缺少原创新动力,可持续转型的动力明显不足。
在北京的工业企业中,央企、国企的数量占比优势明显,闲置的工业厂房既是闲置国有资产,更是存量更新中重要的“空间资源”,如何用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好这些资源,为其寻找到可持续性转型的动力,才是未来实现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关键所在。
北京地区工业遗产的史学、价值以及方法研究相对扎实,而围绕“土地”的研究相对薄弱,特别是对土地转性、土地价值的研究仍有不足,这带给我们以下两点思考。
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的根本在于对“史学”和“价值”的研究,这是项目甲方(开发者)与乙方(设计者)都需要着重了解和关注的内容。史学上的学术研究,不只是对历史文献的检索,更是对遗存“价值”进行判断的依据,进而影响和指导保护与再利用工作。我们常见改造过程中历史信息的丢失,“破坏式”的更新在当前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践中频繁出现,这与“价值”研究的不充分、不全面直接相关。与此同时,价值研究中不仅研究“考古”层面,更应注重“考现”。中国工业发展从四十年前改革开放时期的“请进来”,到今天的“走出去”,工业发展的兴衰、转型与升级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业历史的重要见证。高铁、核能等等现代高精尖工业科技一直在不断壮大,工业遗产价值的判断应当具有一定的远见性。
而除了工业遗产单体价值外,工业用地的价值研究不应被忽略,单纯的以经济效益为切入点的研究视角无法全面、科学和客观地反映存量土地的价值。工业遗产附着在工业用地上,两者的综合考量与价值取舍,方可进一步促进城市存量土地利用的科学化、合理化。
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和一般文物的保护利用并不相同,作为城市空间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保护与再利用的方式与城市的发展密不可分,也意味着其“方法”与“政策”的研究应当紧密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全国来看,北京、上海、深圳等超一线的城市人口持续净流入,造成城区土地价值不断攀升,工业遗产面临的“拆除”风险并未降低。但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城市人口增多和经济的持续繁荣,也为遗产新的开发和利用方式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是,工业遗产如何合理、科学地开发利用,目前仍然缺少针对性政策,这容易造成开发模式千篇一律,彼此效仿,另外,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不能一蹴而就、拔苗助长,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工业遗存开发利用应当结合自身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适度开发。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与自下而上的创新利用,应当彼此支撑,相互依赖,共同创造出存量时代城市空间新风貌。
[1] 刘伯英,李匡.北京工业建筑遗产现状与特点研究[J].北京规划建设,2011(1):18-25.
[2] 孟璠磊.北京中心城现代工业建筑遗存空间转型研究[D].北京:清华大学,2017.
[3] 刘振华.建国初“156项”工程项目的确立[J].中国档案,2009(3):82-83.
[4] 朱文一,刘伯英.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研究与保护[C]//2011年中国第二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重庆:2012.
[5] 徐苏斌.工业遗产的价值及其保护[J].新建筑,2016(3):1.
[6] 施为良,杜立群,王引,等.北京中心城工业用地整体规划利用研究(1-18片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